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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设置行政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3-31 更新:2026-08-11T21:45:06.195637
全文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5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设置行政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