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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4-01 更新:2026-08-11T21:39:46.09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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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已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通过,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