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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4-02 更新:2026-08-11T21:38:38.2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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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六届〕 第二号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21年12月28日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