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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气象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5-27
更新:2026-08-11T21:07:31.118853
全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八十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气象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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