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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6-09 更新:2026-08-11T20:50:12.126028
全文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号)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2022年4月26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