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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6-20 更新:2026-08-11T20:44:10.991458
全文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十届】第9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1年12月9日经新宾满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5月31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宾满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