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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7-21
更新:2026-08-11T20:34:01.419317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一二二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2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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