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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7-26 更新:2026-08-11T20:30:27.8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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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8号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