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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8-02 更新:2026-08-11T20:09:50.406322
全文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5 号 《阳泉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5月31日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22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