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8-03 更新:2026-08-11T20:08:16.326578
全文
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7号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经2022年6月17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 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