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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供热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8-04
更新:2026-08-11T20:08:01.550056
全文
伊通满族自治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号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供热管理条例》已经伊通满族自治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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