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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8-04 更新:2026-08-11T20:07:31.99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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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