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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8-12 更新:2026-08-11T20:00:20.1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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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号 2022年5月30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2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