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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9-28 更新:2026-08-11T19:42:23.472941
全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8号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