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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9-28 更新:2026-08-11T19:42:09.01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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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7号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