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0-07
更新:2026-08-11T19:21:20.000525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7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