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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0-08 更新:2026-08-11T19:20:25.766676
全文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2]第2号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30日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