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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0-08
更新:2026-08-11T19:20:18.463898
全文
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号 《保定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已由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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