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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1-01 更新:2026-08-11T19:00:17.006641
全文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八届〕7号 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通过的《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