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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1-07 更新:2026-08-11T18:58:34.785093
全文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已由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