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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1-17 更新:2026-08-11T18:53:05.951640
全文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三十八号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