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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1-26
更新:2026-08-11T18:40:17.836099
全文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8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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