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1-29 更新:2026-08-11T18:37:12.852194
全文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一号 《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已于2022年8月30日经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11月24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