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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1-30 更新:2026-08-11T18:22:46.608523
全文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5 号) 《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10月28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