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2-04 更新:2026-08-11T18:11:34.782233
全文
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21年12月9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5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该条例自2022年12月4日起废止。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