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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2-07
更新:2026-08-11T18:09:22.403672
全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号 《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已由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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