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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2-21 更新:2026-08-11T17:55:49.80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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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41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已于2022年12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