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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2-21
更新:2026-08-11T17:55:42.401416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一四四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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