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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12-29 更新:2026-08-11T17:50:23.99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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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七十四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