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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1-03
更新:2026-08-11T17:46:23.059647
全文
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八号 《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于2022年11月15日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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