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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2-17 更新:2026-08-11T17:31:34.79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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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八十七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