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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定福建省地方政府规章罚款限额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4-03
更新:2026-08-11T17:23:10.322148
全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五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定福建省地方政府规章罚款限额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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