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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4-07 更新:2026-08-11T17:14:58.85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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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三号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于2023年1月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3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