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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4-10 更新:2026-08-11T17:14:01.521728
全文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已于2022年12月23日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4月11 日起施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