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
已废止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4-20
更新:2026-08-11T16:59:35.228064
全文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号 《关于修改和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等4部单行条例的决定》已于2023年1月6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