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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5-10 更新:2026-08-11T16:53:49.046980
全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于2023年1月8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