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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5-30 更新:2026-08-11T16:48:14.761617
全文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