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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本溪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6-01 更新:2026-08-11T16:40:08.96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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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4号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本溪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批准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