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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6-28 更新:2026-08-11T16:20:14.546418
全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 第八号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2年12月30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3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