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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6-29 更新:2026-08-11T16:18:46.66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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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一号) 《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已经2023年2月24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2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现予公告。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