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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7-31 更新:2026-08-11T15:54:03.287454
全文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四号 《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已于2023年6月30日经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7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