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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7-31
更新:2026-08-11T15:52:18.041955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号 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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