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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8-03 更新:2026-08-11T15:46:39.197038
全文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3号 《萍乡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已由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