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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8-09
更新:2026-08-11T15:39:41.359164
全文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六届第12号) 《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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