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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09-05 更新:2026-08-11T15:25:12.504237
全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一一四号     《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