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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爱国卫生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0-07 更新:2026-08-11T14:56:09.435459
全文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池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已经2023年8月24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现将其文本以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公布。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