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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0-07 更新:2026-08-11T14:56:01.13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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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2023年8月30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