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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0-08
更新:2026-08-11T14:54:49.630599
全文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五届第14号) 《贺州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于2023年6月29日经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22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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