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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0-08 更新:2026-08-11T14:54:31.532723
全文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届第十五号) 《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由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表决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