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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3-10-09 更新:2026-08-11T14:54:03.487329
全文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第2号 《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8月31日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